今年7月1日起,新疆将对ETC用户给予不少于5%车辆通畅费和ETC车辆无差别优惠,执行ETC用户积分机制等优惠政策。
6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暨大力推进ETC发展应用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
会上,宣读了《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关于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简称方案)。
《实施方案》中要求加快电子一直车收费体系推广应用,从6月起扩大ETC安装服务网点,采取统统便利条件和措施为用户提供安装服务;要求加快修订完美法规政策,调整货车通畅费计算体例,改称重收费为按车(轴)型收费,不增长货车通畅费总体负担,出台ETC用户优惠政策。
《方案》中提到对全疆公务车辆、社会车辆均实施ETC车载装配(OBU)免费安装。公务车辆7月30日前、社会车辆12月30日前基本完成安装工作。公务车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社会车辆包括客运车辆、租赁汽车、货车、私家车等。从今年7月1日起,对ETC用户给予不少于5%车辆通畅费和ETC车辆无差别优惠,执行ETC用户积分机制等优惠政策。
今年10月尾前,新疆将完成运营管理等体系升级,收费站、收费车道、ETC门架体系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12月尾前完成体系联调联试工作。
年底全疆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畅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公务车辆和特种车辆,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高速公路通畅费电子发票报销,对7月尾前未安装ETC的车辆直接影响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