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14时许,吐乌大北线米东工业园立交桥匝道口位置,一辆重型货车在经过匝道口后忽然停车,随后开始倒车,在此过程中,后方驶来的一辆货车险些追尾相撞……这一幕被正在桥上执勤的高速交警看到,大货车驾驶员由于在高速路上倒车的违法举动被记12分。
■现场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程志伟介绍:“当时我在立交桥桥面执勤,看到大货车停车后开始倒车,立即鸣笛喊话让大货车驶离,然而驾驶员却没有听到,继承倒车。”此时后方持续有车驶来,一辆货车在直行过程中,险些与倒车的大货车相撞。大货车倒车之后,驶上立交桥被交警拦停。驾驶员刘某告诉交警,其实他要从阜康前往石河子方向,路过米东工业园匝道口,由于没细致指示标牌,又不认识路,误以为本身错过了出口,于是铤而走险倒车。
■说法
其实刘某当时直行的道路并未走错,由于他没有细致观察指示标牌,误以为本身错过了出口,逆行后上了高架桥。
程志伟说,在高速路上倒车是特别很是伤害的违法举动,尤其是大货车,因为车身较长,倒车时必要占用一到两条车道,后方来车每每车速较快,特别很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而大货车倒车时,有视觉盲区,假如后方来车是小客车,相撞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近年来,逆行如许的紧张违法举动也并不常见,但是仍有部分司机在错过出口或者碰到拥堵的时候,心存侥幸倒车甚至逆行选择其他匝道口驶出高速。
■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间分隔带调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刘某处以记12分罚200元的处罚。
对于本身的这一违法举动,刘某忏悔不已:“当时假如我开车的时候精力集中一点,细致观察指示标牌,就不会误以为本身错过了出口;假如按照规定不倒车,也不会被记12分,驾照也不会被降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