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新闻,为缓解乌鲁木齐市幸福路南二巷(幸福路至体育馆路之间路段)的交通拥堵情况,消弭交通隐患,方便沿线居民的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将幸福路南二巷(幸福路至体育馆路之间路段)设置为由北向南方向的单行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道路两侧禁止停车。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7日为宣传教育期,2018年7月8日起,将对违背本告示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