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乌奎高速两辆货车“手拉手”散步
交警:高速路上严禁用麻绳等“软牵引”
凌晨2点,乌奎高速,两辆大货车一前一后在行车道上缓慢“散步”,巡逻的高速交警驱车上前才发现,这两辆车竟然照旧“手拉手”:一根麻绳将两车连接在一路,后车靠前车拉着,在高速路上缓慢行驶。
事发于5月9日凌晨2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石河子大队交警在乌奎高速巡逻,从玛纳斯收费站向石河子立交桥方向行驶时,交警发现前面一辆货车在路上缓慢行驶,以为驾驶员委靡驾驶,便打开警笛提示,并控制后方来车速度,可这辆大货车仍然“我行我素”,于是交警超车曩昔,这才发现该车完全没有靠自身动力在行驶,而是靠前方一辆大货车用麻绳牵引行驶(上图)。
在一匝道口,交警将两车拦停。扣问得知,两司机一同拉货,当天在从乌鲁木齐返回石河子的路上,前车忽然供不上油了,就靠边停车。后车司机停车协助查看后发现车辆故障无法行驶,两人一商量,就用绑货的麻绳将两车连接,继承上路行驶。
交警了解情况后,帮故障车司机联系了拖车。在对驾驶人进行指斥教育后,高速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高速路上严禁用麻绳等“软牵引”,违背规定拖拽故障车、肇事车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精确的方法是找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