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和河北东路路口红绿灯处,一辆出租车和一辆越野车相撞,越野车旋转半周后,“四脚朝天”。
事故发生后,越野车司机一口咬定本身是绿灯行走,副驾驶上有人证可以证实本身没有闯红灯;出租车司机也坚信,本身是按照旌旗灯号灯指示走的,不存在闯红灯的举动,临时间双方僵持不下。
昨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市区大队事故中队了解到,目前,这起事故已经完成了责任划分。
该中队民警苏俊杰告诉记者,事故发生于2017年12月25日23时50分,发生地刚好在一个有红绿灯的路口,越野车在河北路上由东向西行驶,出租车则是在鲤鱼山北路由南向北行驶。所以其中一辆车肯定存在闯红灯的举动。
“这辆越野车自己存在违法举动,它是骑在右转车道和直行车道之间的实线上过红绿灯的,对此,越野车司机并不否认,但他不承认本身闯了红灯。”苏俊杰说。
事故发生后,越野车和出租车司机都报了警,经过交警部门后期的调查取证发现,当时是越野车违背交通讯号灯通畅。“这也就意味着,在这起事故中,越野车司机将承担所有的赔偿。”苏俊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