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王某醉驾撞坏了停车场出入口道闸杆后(下图),又与一辆黑色轿车发生了刮擦。黑色轿车司机认为事故责任由王某承担,然而交警调查后认定:第一路事故由王某负全责,第二起事故由黑色轿车司机负全责。
12月9日23时许,在乌市南湖北路东二巷路段枫林南苑停车场内,一辆白色越野车与一辆黑色轿车发生刮擦事故。
“我们到现场时看到,两车的接触点均在左侧,白色车左后部与黑色车左前部发生过刮擦。”水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王福庆对记者说,在对越野车驾驶员进行扣问时,她醉态显明,显明就是酒驾。
黑色轿车驾驶员陈某告诉王福庆,当时她要出停车场,对方进停车场,由于道窄,她就往旁边让了让往外出,就在错车时,对方倒车导致刮擦。
王某醉意浓浓,承认本身当时倒车了。民警将其先带回大队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306毫克/100毫升,已属醉驾。
第二天,民警去停车场调取监控。在查看监控视频时民警发现,刮擦事故前,王某倒车撞坏了出入口道闸杆,刮擦事故发生时,王某的车处于停驶状况,是黑色轿车导致刮擦事故。“由于道窄,在错车时,应该是黑色车方向打猛了发生了刮擦,因此在这起事故中,是陈某操作不当导致的,我们认定她承担全责。”王福庆向记者介绍说,“在这两起事故中,醉驾的王某发生单车撞道闸杆的事故责任在她,另一路她无责。”
记者了解到,12月10日,王某因涉嫌伤害驾驶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她将面临拘役刑罚,驾驶证也将被依法吊销,除此之外,她还得承担对损坏道闸杆的赔偿。而陈某则承担对王某车辆的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