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至7日,乌鲁木齐交警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举动31958起,其中违法停车11000余起,违法变更车道1000余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235起, “两闯”(闯红灯、闯禁行)2500余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631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3000余起,行人违法7300余起,加塞262起,摩托车、配送电动车违法1400余起,机动车内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495起,大型货车违法举动1300余起。
此外,查处公路客运违法举动14起,公交客运违法举动25起,旅游客运违法举动11起,危化品运输车违法举动61起,酒驾7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