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遇交警夜检,李某不仅没有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加速驶离。当他行驶至好警设立的第二个卡点后,还撞伤了一名协警。至于为何没有在第一次碰到交警时自动停车,李某竟称:“天太黑没看清是交警,我以为是搭车的。”
4月6日,乌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某涉嫌伤害驾驶罪一案。
醉酒驾车 躲避夜检撞伤人
53岁的李某是一名个体经营者,3月10日晚,他驾车去找同伙,因同伙不在家,便在车里等待,在此过程中,他感觉肚子有些饿,便去商店买了一些食物和酒。酒足饭饱后,看到同伙仍然没有回来,李某随后驾车脱离。
22时55分许,李某酒后驾车行至乌市常州街与宁波街交叉口时,碰到交警夜检,当交警示意其停车时,李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速驶离。见状,交警马上通过对讲机向前方约100米处的第二卡点的同事转达情况。在第二卡点执勤的协警见车驶来,上前示意其停车,但李某将协警撞伤后仍未停车,直到无法继承前行才被迫停下,后被交警抓获。
后经抽血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法庭上辩称“以为是搭车的”
法庭上,面对公诉机关控告本身醉酒驾驶的举动,李某透露表现没有贰言,但对于公诉机关控告他在行经交警夜检的第一个卡点拒不配合检查的举动,李某辩称:“当时天太黑,我也没看清拦车的是谁,就看他挥了一动手,我还以为是搭车的,所以才没有停车。”
李某说,直到他左拐至常州街后,看到前方有交警在检查,便将车停靠在路边自动接受检查。
为了证实李某躲避执法机关依法检查的举动,公诉机关当庭播放了事发当晚的视频片段。
李某通过第二卡点的监控画面表现,事发当晚,李某快速左拐至常州街后,本来在右侧行驶的李某看到路面上有交警示意其停车后,他猛地左打了一把方向,随后协警跑至李某车前,李某仍未停车,并推着协警继承向前行驶了几米,直到被困于两车之间,李某这才停下车,后被交警带离。
对此李某辩称,他未看清当晚在第一卡点执勤的是交警,公诉机关又当庭播放了第一卡点交警驱车赶到第二卡点的视频,通过画面表现,当晚在路口执勤的交警身着带有反光条的黄色衣服,以此证实在灯光照射下是能够分辨拦车人身份的。
与此同时,公诉机关还约请了当天在第一卡点执勤的新市区交警大队阿勒泰路中队交警王吉平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当晚我们一共七八小我分三路在不同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我刚到执勤点,看到李某的车辆由南向北行至常州街与宁波街路口时,因为他的行驶路线有些歪歪扭扭,初步嫌疑有酒驾举动,于是我示意其停车,但李某行至我身边时,不仅没有停车,反而加速驶离。”王吉平说,随后,他马上向第二卡点的同事说明情况,随后同事将李某的车辆拦停。
肇事司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躲避执法机关依法检查,致伤一名执法人员,其举动应当以伤害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量刑3至5个月,并处罚金。
当日,法院审理后透露表现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