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的车主要如何以旧换新?
申请流程来啦!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消费者报废机动车须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乌鲁木齐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工商注册地在乌鲁木齐市行政辖区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个人消费者不受户籍地限制。
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准确填报提交清晰完整的申报材料,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