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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新疆开展二手车出口申报审核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网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8日

商务部等5部门近日发布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在全国范围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日前,自治区商务厅发布了《关于做好二手车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将于3月1日起开展二手车出口企业申报审核工作。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进行申报。

按照自治区要求,各地、州、市商务局要积极动员企业申报。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本地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

各地、州、市商务局要牵头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协调工信、公安、交通、海关等部门按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作,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进行;要会同相关部门在车辆交易登记、口岸通关、车辆注销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便利化水平,为二手车出口创造良好环境。

此前,乌鲁木齐市已召开二手车出口政策宣讲会,就二手车出口政策、通关便利化、车辆登记、出口退税、出口信保政策、跨境结算等业务进行讲解,进一步激发了汽车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信心。

去年,新疆外贸进出口总值首次突破3500亿元,达3573.3亿元,同比增长45.9%,增速居全国第二位。

新疆出口商品结构更加优化,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快速增长,合计出口2591亿元,占同期新疆外贸出口总值的85.7%。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新三样”产品出口29.6亿元,增长9.1%。

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了解到,将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打造二手车出口基地,鼓励龙头企业培育二手车出口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在中亚和俄罗斯等主要目标市场建设营销网络、售后服务网点,建设二手车出口综合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创新二手车出口营销模式,探索建设二手车出口电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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