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仓房沟东路片区交通拥堵情况,方便市民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23年10月20日起,调整仓房沟东路交通组织方式,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将仓房沟东路(仓房沟中路至连接线路段)南北双向通行方式调整为北向南单向通行,禁止车辆南向北通行。
二、仓房沟东路道路北侧允许车辆单排顺向停放,道路南侧禁止停车。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为宣传教育期,2023年10月27日起,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