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乌鲁木齐晚报融媒·帮您办”反映沙依巴克区高山路存在夜间飙车的情况。
记者联系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该大队接到市民反映后立即联系高山路所在的西山路中队,责令其对这一情况进行排查,若确实存在车辆超速行驶、驾驶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等违法行为,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坐、冰雹、兩、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若飙车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条,处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