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85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启用以下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启用违停抓拍设备27处、监控取证设备57处、占用专用车道抓拍设备1处(具体设置地点见附表)。违停抓拍设备可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逆向行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反政府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等违法行为;监控取证设备可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逆向行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反政府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的等违法行为;占用专用车道抓拍设备可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政府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的、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驾驶人接打电话、机动车乘坐人未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为宣传教育期,2023年4月21日起将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望广大驾驶人知晓,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4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