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乌鲁木齐市沙区交警将针对辖区商圈、医院、学校门前及周边路段,人行道沿线停车秩序展开集中治理。
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友好路中队中队长许浩介绍,此次治理主要通过劝导驶离、有序规范、依法处罚等方式对不停车入位、在商圈及医院进出口停车影响通行、以及在未施划泊位的人行道上随意停车等行为进行规范。特别对占用盲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将处以200元罚款。
3月7日11时30分许,记者自滨河路与友好路交会路口一路往红山环岛步行,道路北侧的盲道主要设置在人行道的南边,即靠近机动车道一侧。道路沿线,不乏有停靠车辆车身骑轧在盲道上。
在乌市第三小学东侧沿线工作的李女士接到交警的移车电话后,跑了出来。“我们这个区域停车位有限,我也是尽量靠边停,确实没注意到盲道。”按照交警要求,李女士将车挪移至无盲道区域停靠。
从此经过的徐先生告诉记者,每日从该路段来往红山公园、人民公园的老人较多,早上过来车停得不少,行人又多,都是在车群里穿梭,确实不方便。“人行道如果宽,只要我们行人能安全的步行,停个车也没什么,但是像盲道真不能停上面,那可是为盲人引路的通道呢。”徐先生说。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请在停车前注意查看周围环境,有泊位的路段要停车入位、顺向停靠;无泊位的地方是不能停车的。对于部分便民停车路段,也请一定注意查看道路提示标牌,路口、公交车站、小区及商圈等进出口路段均不可停靠,以免影响其他车辆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