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与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打造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集群、新能源环卫车产品开发以及推广方面,共谋发展、通力合作,进一步推进乌鲁木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协议,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将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与陕汽新疆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试点项目为模板,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等环卫车产品,并围绕推广新能源环卫车市场,新能源产品研发,新能源产品生产,新能源产品售后服务,新能源产业配套发展、支持等五个方面开展合作。
陕汽新疆汽车有限公司作为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新疆区域的唯一子公司,围绕新疆及从新疆口岸出口至中亚、俄罗斯等市场的整车属地化装配生产,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产规1.5万辆,预计产值48亿元。
双方表示,此次签约既是双方互利共赢的重要举措,也将为乌鲁木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发展活力,对健全乌鲁木齐汽车产业链,推动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签约后,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携手、共谋发展、通力合作,加快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集群建设,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不断提高乌鲁木齐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市领导张钰祥、朱大纲参加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