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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公安交管车管业务将实施延期办理措施 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底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网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

为解决当前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不便的难题,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请示公安部同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七项公安交管车管业务,将实施延期办理措施。

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此次涉及延期办理的业务包括:车辆检验、驾驶证期满换证、互联网预选号牌、驾驶证注销、驾驶学习证明、使用原号牌到期、机动车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针对以上业务的延误,将延长办理期至2023年2月底。

七项车驾管业务延期办理详解

●车辆检验按照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机动车年检新规,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到期需年审的第二年、第四年、第八年车主本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年检标志。

而第六年、第十年及十年以上,需要上线检测的车辆将统一延长办理期,延长至2023年2月底,延期办理期间不予处罚。

●驾驶证期满换证对驾驶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的,可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可在疫情结束后补提交。

对于疫情管控期间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统一延期至2023年2月底。

●互联网预选号牌互联网预选号牌有效期在疫情期间的,统一将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2月底。

●驾驶证注销对于疫情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领的驾驶证,统一延期至2023年2月底。

●驾驶学习证明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疫情期间的,统一将驾驶学习证明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2月底。

●使用原号牌到期对于疫情期间符合使用原号牌条件的,系统将原号牌保留时间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底。

●机动车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针对疫情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逾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系统将强制报废标准时间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底,检验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做调整(系统显示的截止时间不变),其他机动车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此项延期服务只针对超过三个审验周期未审验造成系统强制注销的这种情况给予延期,其他情况不在延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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