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市民办理涉及公证的车辆转让登记业务,将不必在公证处、车管所两地来回跑趟,只要前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卡子湾综合业务大厅,即可一站式办结。
7月1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这是首府车管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举措,持续推进“警务+警企”合作,推出的一项新举措。首府车管所通过与公证处对接,将办理公证业务的窗口设立在车管所业务大厅内,有公证需求的市民直接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办理即可。
18日11时30分许,市民汪女士前来咨询已故老人车辆继承相关流程,“真的很方便,我本来是想先问清楚车管所要怎么办,然后再去公证处咨询的,现在不用跑了,在大厅里就全弄清楚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车管科综合受理岗民警夏米西努尔·买合木提介绍,公证业务受理窗口设置在首府车管所卡子湾1号综合业务大厅内。窗口主要针对车辆办理转让登记业务前,涉及死亡继承公证、赠与公证,以及由民政机关核发的离婚协议书公证等三项公证业务的办理。
“将公证机关引入卡子湾车辆管理所,主要为方便群众便捷咨询、递交材料、出具公证书,并一站式完成车辆转让登记业务。”夏米西努尔·买合木提说。
市中信公证处工作人员丁建辉介绍,市民办理公证业务时,只要所需相关材料齐全,当时即可受理公证业务,并在当天出具相应的公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拿到公证书后,办理车辆转让登记业务的市民,须将涉及车辆开来车管所,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如为外地户口,还须出具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与此同时,车辆须处于正常状态,无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非逾期未审验车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