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4月1日起,自治区全面实施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162号令)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63号令)。
这也意味着,自4月1日起,驾考、增驾、恢复驾驶资格实现更优、更便利、更惠民新举措的同时,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也将按163号令新规标准执行。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宗卫国介绍,公安部162号令进一步改革完善驾驶人管理制度,便捷驾驶人考试,严格驾驶人安全准入,推出更多“我为群众办实事”新措施。而163号令则单独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系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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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详解系列新规
针对与广大交通参与者息息相关的交管新变化,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支队驾驶人管理大队大队长周义程、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张端海通过本报做详细解读。
新增C6驾照 增驾须考科二及科三
周义程介绍,自4月1日起, 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如:C2增驾C1), 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如:F增驾D、E),只考科目二和科目三。
而对有驾驶拖挂房车需求的市民来说,162号令还新增了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即C6。除持有A2准驾车型的驾 驶人可直接驾驶C6准驾车型 车辆外,其他均须申请增驾,并通过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合 后,方可增驾C6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其中,增驾C6的考试项目为:科二桩考、直角行驶、曲线行驶三项,以及科三安全文明常识 考试。
▶申领A、B照 全国 “一证通考”
对有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需求及驾驶证过期想恢复驾驶资格的市民来说,4月1日起,也全面实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的便利。
周义程说,这也意味着,如您想申领准驾车型为A1、A2、 A3、B1、B2的驾驶证,将不再受 户籍地所限,您可在全国任一地方,凭居民身份证实现“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而对于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也可在全国任一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即可。
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有调整
张端海介绍,此次163号令, 以宽严相济的原则,优化调整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设立 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档记分,其中新增9分记分分值,取消2分记分分值。
车牌不对位、没上全螺母记3分
自4月1日起,原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 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而新规将按照隐患程度调整为两类,其中,驾驶未悬 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3分。
张端海介绍,所谓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指,未将机动车号牌悬挂至车辆头尾预设的号牌凹槽处。有部分车主将号牌安装在备胎架或其他位置;另外依照规定,前后车牌均须安装各 四个螺母固定,但部分车辆仅安装两至三个,以上情形均属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违法行为。
高速路、城市快速路违停记9分
根据163号令宽严相济原则,在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此次将记分提高到9分。
如此也是根据日常车辆在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上肇事、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几率更高而设定。
对首府市民来说,4月1日起,开车上高速公路或在首府河滩、外环、克南高架等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都将被一次记9分。
买分卖分行为,一 次记满12分
163号令首次对买分卖分行 为新增处罚记分。即: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
张端海提醒广大驾驶人,有以上违法行为的,除驾驶证被一次记满12分外,如构成犯罪, 还将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 (记者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