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找交警、矛盾纠纷找法院、保险理赔找保险公司,来回跑趟……对此,首府交警将联合多部门推行交通事故“一站式”处理,实现“快速定责、快速调解、快速判决、快速理赔”。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现场会上了解到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段然介绍,我市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万余起,因事故损害赔偿造成的纠纷案件达1.3万余起。
现场会上,沙区交警大队大队长于海龙介绍了经验。他说,2016年7月,大队联合沙区法院在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建立道路交通法庭。并通过与沙区司法局、人保公司会商,设立理赔调解室,相关工作人员驻点办公。至此,交警大队将公安、司法、保险等资源进行整合,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定责后,当事人可在不出办公楼的情况下实现调解和赔偿,对于调解和赔偿有争议的案件,当事人可直接在道路交通法庭办理诉讼手续或诉前调解。真正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一条龙服务,建立了全新的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据统计,沙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1年12月成立以来,共调解交通事故案件1617起,调解成功1617起,其中亡人交通事故86起,伤残交通事故121起,轻伤交通事故1410起。
与此同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推广落地,通过整合法院、公安、保险公司三家资源,在交通事故“一站式”处理的基础上,实现流程对接、数据共享,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事故定责、赔偿调解、司法确认、法院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首府交警将联合各部门,尽快完善运行机制,把各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司法调解室和人民调解室建设好,提升化解效能,实现“快速定责、快速调解、快速判决、快速理赔”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