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新疆汽车网 >> 新疆交通 >> 浏览文章

关于东风路实施潮汐车道的通告

作者:佚名  来源:乌鲁木齐交警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4日

为进一步提高东风路的通行能力,缓解东风路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拥堵,方便市民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21年12月15日起,将东风路(西后街至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之间路段)西向东方向最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每日8时至10时30分,将潮汐车道设置为由东向西方向的车道,禁止车辆由西向东方向行驶;此路段由东向西方向调整为三条车道,由西向东方向调整为一条车道。

关于东风路实施潮汐车道的通告



二、每日10时30分至次日8时,将潮汐车道设置为由西向东方向的车道,禁止车辆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此路段东西双向各保持两条车道通行。

关于东风路实施潮汐车道的通告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按照潮汐车道交通标志标线通行,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遵守交通法规。

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2日为宣传教育期,2021年12月23日起,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2月13日


栏目导航
最新图片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