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17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东绕城大队指挥室通过视频监控巡查发现,在甘泉堡枢纽匝道往乌拉泊方向,有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停靠在匝道入口分流处,在监控探头下可以看到该车辆车身45度占用了匝道行车道,车辆回正后民警以为该车要驶离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后方驶入匝道,原来该车占用匝道,致使其他车辆无法通行。该车司机没有打开双闪灯,也没有人员下车,还倒起了车,随后往乌拉泊方向驶离。
王某其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违停及违法倒车的两项违法行为已录入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系统,共计处罚400元,记18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高速公路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记6分,处200元罚金;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横穿中央隔离带掉头,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分,驾照还将降级!
高速交警提示,上高速前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提前规划好线路,如发现走错路口,请继续前行,从前方下高速匝道掉头后沿正确道路行驶,请勿随意在分流口停靠,更不能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 !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需要停车时,务必谨记9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