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刘先生接到来自城市快速路交警大队的约谈电话,来到交警队,刘先生才得知,这都源于他两天前在高架路上的一个不文明举动。
5日,记者从城市快速路交警大队了解到,刘先生因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被处以100元罚款。
事情发生在11月2日16时40分许,在克南高架西向东方向东二环入口路段,开车载着孩子正常行驶的女士发现左前方一辆白色越野车突然减慢速度打算向右变道,
而此时女士的车距离越野车已经很近,为避免发生事故,女士赶忙鸣笛示意,并向右打方向躲闪,终于在隔离墩前停下了车。坐在后排年幼的孩子正跟妈妈聊天,突然的刹车躲闪,孩子都没看到发生了什么,就已经摔倒在车后排与前排座位之间脚踏处。待女士回过神来返回主道时,当时的白色越野车早已不知踪迹。
这一幕被女士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全程记录下来,随后女士向交警部门反映。
11月4日,警方与白色越野车司机取得联系,越野车司机刘师傅回忆,当时因为自己对路况不熟,在看到出口时突然觉得自己是走错了路,所以才减速看看,却忽略了后方来车。
“我想跟她道歉,对不起,是我的错。”刘先生懊悔地说,本以为就是减速看看的事,没想到会为后方来车造成危险,是他不对。
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刘先生被依法处罚。
乌鲁木齐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上路行驶,一定要注意力集中,若发现走错路切勿途中突然减速或停车、变道,可选择前行至下一个出口驶出。当然,市民若遇到此类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可随时向交警部门反映、举报,警方也将第一时间取证后约谈违法驾驶人,在批评教育的同时,依法对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