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起,G30连霍高速乌奎段电子监控对抓拍违法行为正式进行处罚。
7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了解到,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支队在G30连霍高速乌奎段建设了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点位,针对驾驶车辆超速行驶、低于最低限速行驶、驾驶车辆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驶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车辆违反标识标线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7月5日至7月11日为电子设备的试运行期,会对抓拍到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