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货车ETC安装和使用率以及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率较低,为保持相关政策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12月31日。
7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鉴于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普及ETC和熟悉预约方式还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预约通行政策平稳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社会效益,交通运输部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12月31日。
在过渡期期间,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者安装ETC车载装置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通行费。过渡期结束后,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并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并依据信用记录逐步降低查验频次;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因收费系统原因,导致安装ETC车载装置的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只能领取纸质通行券通行的情形除外。
据悉,交通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规范鲜活农产品品种查验,确保全网政策统一,确保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通行费应免尽免。同时,对不符合免费要求的运输车辆,包括阶段性免费通行政策到期的种猪及冷冻猪肉运输车辆,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正常通行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