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安交管部门对运输医疗物资、民生物资等货运车辆,即日起执行临时性通行政策。这是2月2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的。
调整涉及两类车辆
本次货运车辆通行政策调整主要包含两类车辆:一是关于疫情防控涉及的医疗物资运输货运车辆和医疗救援货运车辆。二是民生经济涉及的“米袋子”、“菜篮子”等生活物资运输保障的货运车辆,农耕生产农资运输的货运车辆,重点市政工程建设保障的货运车辆。
以上车辆不管是本市货车还是外埠货车,不管是普通货运车辆还是工程作业、专项作业车辆,均包含在本次货运车辆通行政策调整范围内。
民警现场提供服务
配合此次政策调整,交警将在乌市市区重要的物流运输通道、物资中转基地、大型货运场站等路段,设置交警便民服务执勤点。值守交警会为货车驾驶员提供路况咨询、道路指引,以及带队护送等服务举措。
临时性调整 后期还将恢复原有通行模式
本次为货运车辆临时性阶段性保障措施,待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消除后,将恢复货运车辆原有通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