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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明年起货车通行费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2日

     自治区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2020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客车收费标准执行原标准。
  记者12月9日了解到,为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进道路运输降本增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共同会商确定了全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和标准。
  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将载货汽车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进行分类。其中,两轴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为1类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的为2类货车;三至六轴货车分别为3类、4类、5类和6类。
  本次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后,1类货车收费标准按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对应的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执行。未实施计重收费的路段,1类货车收费标准执行原标准。载货汽车车(轴)型标准收费系数为1:1.8:3.3:5.3:6.1:7.4。
  大件运输车辆,6轴以下(含6轴)执行对应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超过六轴的货车(含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以6轴货车收费系数为基准,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6。专项作业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参照同类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超过6轴的专项作业车执行6类货车收费标准。
  同时,通行费的计算,即通行费(元)=一类客(货)车收费标准(元/公里) x车类收费系数x收费里程(公里)。
  据了解,国家鼓励货车运输流量流向等特征明显、差异较大的省份,探索分路段、分时段、分行驶方向、分特定出入口等差异化收费,进一步提高路网通行效率。本次按差异化收费政策进一步对1类和6类货车进行优惠,1类货车收费标准优惠10%,6类货车收费标准优惠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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